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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进厂交通洞及泄洪放空洞工程施工项目
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进厂交通洞及泄洪放空洞工程施工项目做出以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 1: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保证金中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请问:我公司如果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其保函(保单)格式为系统自动生成,是否要与三、投标保证金格式中一致?如若可以不一致,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是否可以留空不填。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0条。投标人采用电子银行保函递交投标担保的,保函内容格式以“电子交易平台”内容格式为准,“电子交易平台”保函生成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可留空不填。
问题 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为填入项,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可将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放入“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栏?
回复: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给定格式为准。
问题 3: 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五)其他管理人员简历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人财务状况、(四)投标人业绩情况”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格式有不同之处,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给定格式为准。
问题 4: 1、招标文件正文P164,表1.1-1和表1.1-2的数据显示不全,请补充。
2、招标文件中的表1.1-1及表1.1-2,表格中的数据显示不全,请发包人提供完整表格。
3、"1.1.4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中径流和洪水相关表格内容显示不全;
回复:见附件 1。
问题 5: 1、招标文件正文P108,关键节点表,第3.4行均为泄洪放空洞开挖,是否应调整。
2、 请明确专用合同条款 “10.5.2关键节点表”中的时间节点是否有误;
3、 招标文件 10.5进度考核中,10.5.2关键节点泄洪放空洞节点3和4重复,请明确具体时间。
回复:见附件 1。
问题 6: 根据工程量清单,进厂交通洞包括洞口部分的施工,招标范围未写明洞口是否在本标段内,请明确。
回复:招标范围包括进厂交通洞洞口部分。
问题 7: 1、招标文件正文P419,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要求“本表后附所列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但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北云版)要求为“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2、招标文件条款9.2.2要求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请问: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已可体现该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是否不需再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关系证明?
回复: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证明可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需满足 2024年6月30日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要求。如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投标人应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问题 8: 招标公告 3.1条款、第三章评分办法关于业绩的要求。请问在建项目是否不用提供单位(分部)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回复:完建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单位 (分部)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业主证明材料。
问题 9: 1、招标公告3.6条款中项目技术负责人仅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P42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的备注中还需提供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两处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招标公告3.6条款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仅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即可?
2、招标公告中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备注中要求技术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请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要配备一级建造师证及其注册证书。
回复: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0条,投标文件格式及备注内容与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内容为准。
问题 10: 1、职工社保之前由集团公司代缴,并且有相关代缴证明,近期转为子公司自行缴纳,提供集团公司代缴社保证明是否有效?
2、 社保缴纳证明的认定要求是否明确?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关键人员提供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来不少于连续 6 个月社保”,“连续 6 个月” 是否允许跨年度(如 2024 年 6 月 - 11 月,或 2024 年 11 月 - 2025 年 4 月);若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缴纳(非总公司),是否需额外提供分公司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
回复: 1、投标人提供集团内部人事任命文件、社保缴纳协议或集团内部管理文件等材料,证明子公司人员社保关系实际由母公司管理的,提供集团公司代缴社保证明视为有效。如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投标人应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2、社保证明以招标公告的要求为准,开始缴纳时间不能延后。
问题 11: 1、招标公告3.1条款要求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请问投标阶段提供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本项目后调整项目经理按时到场履约且不再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任职的承诺书,是否满足要求?
2、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请问:已中标本工程其他标段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继续作为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
回复:满足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履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已中标本工程其他标段的项目经理可以继续作为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
问题 12: 招标公告 3.1条款、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款、招标文件P53中均对投标人业绩有相应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单位(分部)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请问:以母公司资质中标,具体施工任务由子公司承担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投标人提供业主出具的由子公司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证明材料,该业绩能否做为子公司的有效业绩?
回复:本项目地质条件特殊,施工难度较大,投标人业绩主要考察承包人同类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施工能力,潜在投标人所述此类业绩如与本项目工程特点契合,且能提供投标人上级单位和业主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作为有效业绩。
问题 13: 招标文件 P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条款中要求采用现金方式递交的,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由于我单位基本户银行的回单备注栏仅限10个字。请问:是否可备注项目名称的简称?例如备注:“远安抽蓄交通及泄洪洞”?
回复:可按此备注。
问题 14: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管理机构 (六)投标承诺书中 “…我方愿向发包人按 万元/次支付违约金。”请问支付违约金的数值应参照招标文件的哪些内容填写?
回复:投标人根据(六)投标人承诺书第( 5)目内容,并参考专用合同条款相关违约金标准进行填写。
问题 15: 1、招标文件正文P130页“5.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格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的格式不一样。请问:以哪个为准?
2、Excel版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内容、格式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时以哪个为准?
3、Excel版招标工程量清单组号3(进厂交通洞)中“3-4-5”清单编号下有两个相同的清单编号,请明确“3-4-5”下的清单编号是否需要修改?
4、招标工程量清单组号3进场交通洞的支撑3-4-5中的子项(3-4-5-1)编码重复?是否允许编码自行顺延?
回复: 1.以招标文件第五章5.2《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为准。2.招标工程量清单组号3(进厂交通洞)中“3-4-5”清单编号下子目编号做以下调整:钢支撑(20b)清单编号:3-4-5-1;钢支撑(22b)清单编号:3-4-5-2;钢筋清单编号:3-4-5-3。
问题 16: 1、根据招标图纸YA-Z-水工-下库-泄洪洞-001的文字说明,本段标内容为泄0+016.00`泄0+514.560间隧洞的开挖、支护、衬砌及灌浆及出口段的开挖支护;根据招标文件正文,本段标内容为泄0+018.00`泄0+514.560间隧洞的开挖、支护、衬砌及灌浆及出口段的开挖支护。两处不一致,请明确。
2、 请明确本标中泄洪防空洞兼导流洞的施工起始桩号是 0+016.00还是0+018.00,招标文件上写的是0+018.00,在 YA-Z-水工-下库-泄洪洞 和 YA-Z-监测-下库 图纸中部分图纸显示为0+016.00。
回复:本标段桩号为泄 0+018.00~泄0+514.560。
问题 17: 招标文件正文 P46,给出了“附件十二:授权委托书”,但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该部分格式,本项目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书,若需要附在哪里,请明确。
回复:扫描件可以上传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栏。
问题 18: 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1.1.3本合同工程控制性进度:本合同工程计划2025年10月进点(具体进点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进点通知为准),至2026年7月移交主体标”。请问:该时间节点是否有误?
回复:该时间节点无误,根据招标文件 “第七章技术条款和要求”中第1.1.3条款“本合同工程计划2025年10月进点(具体进点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进点通知为准),至2026年7月移交主体标。合同工作内容在主体标进场前未施工完成,发包人书面指令明确停止施工时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无条件移交工作面”。
问题 19: 1、招标文件中无进厂交通洞洞口、宝华1#渣场、下水库堆存料场图纸。请问:是否可以提供进厂交通洞洞口、宝华1#渣场、下水库堆存料场施工设计图?
2、组号4(宝华1#渣场)及组号5(下水库堆存料场)未见相关图纸,请明确是否有补充图纸?
3、招标图纸中无宝华1#渣场及下水库堆存料场平面布置图及细部结构图
4、 招标文件中没有宝华 1号渣场和表土堆存场的平面图和细部图纸;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渣场含支护、挡墙、拱涵、排水沟等内容,表土堆存场含截水沟、急流槽、护脚墙、沉砂池、排水沟等内容,请业主提供相关设计图纸。
5、 进场交通洞洞口边坡无平面图和细部图,但工程量清单里有相关项 3-1-1-4,其项目特征包含边坡截水沟和网格梁等内容,请业主提供进场交通洞洞口边坡相关图纸。
6、图纸中没有包含交通洞边坡图,能否提供进厂交通洞边坡图纸。
回复:招标图纸已补充,见附件 2。
问题 20: 组号 3进厂交通洞清单3-4-1-3水泥砂浆锚杆,名称中杆体为φ25,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杆体为φ32,且图纸中超前锚杆杆体描述也为φ32钢筋,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超前锚杆直径为 32mm。
问题 21: 植被清理后需进行外运,但清单中植被清理厚度未体现,无法测算一立方外运表土垃圾费用,请明确植被清理厚度?
回复:清单中 “植被清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树木砍伐、树根挖除、运输、堆存及处置等,清单按㎡计量;表土处理清单已单独列项“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为0.1m~0.3m。
问题 22: 泄洪放空洞中石方明挖项目特征提出 “坡面采用预裂,预裂量另计”,但清单中未体现预裂清单工程量,是否为单项工程量缺失,请明确预裂工程量如何计量、单价如何计价?
回复:预裂工程量不单独计量,包含在石方明挖综合单价内。
问题 23: 图纸中监测仪器数量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不一致,请确认。
回复:本次招标范围仅包含部分桩号范围的工程量,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为准。
问题 24: 投标文件中明确承包人进场后 56 天内须依据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管理制度及标准化图册要求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文明施工设施管理标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查、发包人审批后实施,为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满足项目要求,能否提供《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工程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化图册》?
回复:技术标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发包人相关制度、标准在承包人进场后提供。
问题 25: 1、招标文件正文P52,评标办法2.2.4(4),安全生产标准化:目前安全标准化国家已经停止评定,再设置加分有失公平,建议应该取消。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中表格2.2.4(4)《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明确:“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下同)的得2分;②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得1分;③其他情况得0分。”我单位所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已于2025年4月到期,此前已于2025年2月向水利厅提交该称号的延期申请,截至本函发出之日,尚未收到审批回复。水利部监督司于2025年6月23日发布《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停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要求:“根据有关要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停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系统已关闭,不再受理标准化等级评审申请、期满延期申请。”鉴于上述政策调整(评审工作停止、延期申请无法受理)及我单位证书到期但已提前申请延期却未获审批的实际情况,恳请业主就本项目评标中“《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项”的适用规则予以澄清,将我单位该资质情况在本项目评分中给予认定。
回复:感谢潜在投标人提出的上述建议,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评分认定标准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如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相关材料有疑问的,投标人应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问题 26: 项目经理 “同类工程业绩” 的认定细节是否明确?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 “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工程(装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水电站隧洞工程)项目经理”,其中 “担任项目经理” 的证明材料是否需在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中明确标注职位(如仅注明 “项目负责人” 是否认可);若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中中途更换(但任职时间超合同工期一半),该业绩是否按 “类似工程”(而非 “同类工程”)计分?此外,“装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 是否包含 “多机组合计容量”(如 4×300MW 机组电站是否符合)?
回复: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所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中标注职位为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认可; 装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 中的 “ 1000MW ”指单座电站总装机容量。
问题 27: 技术负责人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的范围是否明确?
需明确:招标文件提及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但未列明具体专业范围,需澄清 “水利工程施工”“水电工程建筑” 等明确属于相关专业,而 “土木工程”“市政工程” 等是否可认定为 “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 “近五年同类工程技术负责人经历” 是否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仅需合同即可)?
回复: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 “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等其他专业不属此类。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经历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至少包含技术负责人信息页及签字页)或业主证明。
问题 28: 关键人员驻场时间的计算与考核标准是否明确?
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年驻场时间不少于 255 天”,该时间计算是否为 “自然日”(含法定节假日),还是 “工作日”;若因发包人原因(如工程暂停)导致驻场时间不足,是否可豁免考核?此外,“每月驻场不少于 15 天” 是否需连续驻场,还是可累计计算?
回复:年驻场天数为自然日,月驻场天数为累计数;工程暂停期间驻场考核同步暂停,但关键人员在岗情况需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问题 29: 专职安全副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细节是否明确?
需明确:专职安全副经理 “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是否需明确 “建筑施工安全” 专业,还是其他安全专业(如化工安全)也可认可;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C 证)” 是否需对应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还是通用 C 证即可?
回复: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和 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 专业需与从事工作相匹配,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规范要求。
问题 30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兼职限制是否明确?
需明确:招标文件仅禁止项目经理 “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项目经理”,但未明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副经理是否可兼任投标人其他项目的同类职位;若允许兼职,是否需提供 “不影响本项目履职” 的承诺,或限制兼职项目数量?
回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副经理不能兼任其他项目的同类职位。如需兼任本电站外其他职务,承包人应取得发包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问题 31: 临时用地与永久用地的划分及权限是否明确 ?
需 明确:招标文件提及 “施工布置规划需包含永久及临时用地”,但未明确本标段临时用地的具体红线范围(如宝华 1 号渣场周边是否允许布置临时搅拌站);若临时用地需超出发包人提供的 “施工场地范围图”(合同条款提及发包人提交场地范围图),是否需经发包人额外审批,审批时限及费用(如新增用地补偿)由谁承担?
回复:( 1)发包人提供临时用地范围见招标图纸;(2)投标人需进一步了解现场布置条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3)施工用地管理程序及合同边界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施工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临建布置受限且对工程实施造成影响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相关原则协商解决。
问题 32: 与其他标段的场地衔接责任是否明确?
需明确:本标段施工的 “进厂交通洞洞口排水系统” 与后续标段施工的 “剩余洞段” 场地衔接(如临时道路共享、排水接口预留),界面处的设施维护(如共享道路的养护)责任及费用分摊如何约定;下水库表土堆存场与 “迹地植被恢复标段” 的场地移交标准(如表土平整程度、临时设施拆除要求)是否明确?
回复:本标段施工期间按设计文件和发包人指示做好排水接口预留;退场时临时道路及排水设施无条件移交给后续标段,移交后维护由后续标段负责。
本标段在下水库表土堆存场堆存表土要求分部位、分层堆放,堆放坡比为 1:2.5。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下水库表土堆存场护脚墙拦挡、截水沟、盲沟、沉沙池等措施的施工和本标段施工期的维护管理。顶部排水沟、马道排水沟及迹地植被恢复措施由后续标段实施。
问题 33: 生产设施与施工工厂的布置标准是否明确?
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 “生产设施设备布置、施工工厂设施布置合理”,但未明确关键设施的技术参数,如混凝土搅拌站的最低产能要求(需满足本标段月浇筑强度)、钢筋加工厂的占地面积标准;施工工厂(如机械维修厂)与施工营地的安全距离(如防火、噪声防护距离)是否需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的特定要求?
回复:施工临时设施布置由承包人自行规划设计,需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生产设施产能需满足生产强度要求。
问题 34: 场内场外交通及运输的规划要求是否明确?
需明确:场内临时道路的荷载标准(如是否需满足 80t 级工程车通行)、路面材质(如泥结碎石或混凝土);场外交通 “进厂道路” 的通行权办理责任(如是否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地方部门,费用是否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渣场(宝华 1 号)的弃渣运输路线是否需避开居民区域,若需绕行产生的额外运费是否可调整?
回复:场内临时道路规划、设计、施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临时道路建设标准满足本标段施工需求。投标人可对弃渣运输线路进行现场踏勘。
承包人应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洒水降尘、静音降噪等文明施工措施;如遇不可预见或其他特殊情况,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加强沟通,共同克服。
问题 35: 施工用(排)水系统与永久工程的衔接是否明确?
需明确:本标段布置的 “洞室排水处理系统” 是否需预留与电站永久排水系统的接口,接口的技术标准(如管径、标高)由谁提供;宝华 1 号渣场的 “排水拱涵” 与下游河道的排水衔接是否需满足地方水利部门的 “防洪排涝要求”,验收责任归属(如承包人或发包人牵头)?
回复:洞室排水处理系统设计已考虑永久排水系统接口,本标段导流兼放空洞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 20m³/h,进厂交通洞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60m³/h。宝华1号渣场的“排水拱涵”接入现有公路排水涵,验收由发包人牵头组织,承包人配合。
问题 36: 施工供电与通信的配置要求是否明确?
需明确:施工供电 “线路架设” 的电压等级(如 10kV 或 35kV)、供电容量(需满足洞内施工、渣场排水等总用电负荷);通信设施(如施工场地局域网、应急通信设备)是否需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系统联网,联网的技术协议及费用由谁承担?
回复:施工供电与通信的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问题 37: “附图表和说明” 的具体要求是否明确?
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总体布置内容全面(附图表和说明)”,但未明确图纸比例(如 1:1000 或 1:2000)、需标注的核心要素(如是否需标注地下管线位置、消防设施分布);说明文件需包含的内容(如布置方案的比选分析、各设施的功能说明)是否有最低篇幅或条目要求?
回复:图纸比例为 1:1000,需标注核心要素,说明文件需包含设施功能说明及规模,不作最低篇幅或条目要求。
问题 38: 布置方案的动态调整要求是否明确?
需明确:若施工过程中因 “施工进度调整”(如泄洪放空洞开挖提前)需修改总体布置,调整方案的审批流程(如是否需监理人、发包人双重审批)、调整产生的费用(如设施搬迁费)是否包含在原报价中,还是可按变更程序申请追加?
回复:因 “施工进度调整”需修改总体布置,调整方案需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总体布置调整产生费用不作调整。
问题 39: 本标段负责的施工排水区域是否明确包含所有承包内容?
需明确:进厂交通洞( J0+000-J0+800 洞段)、泄洪放空洞(泄 0+018.000 - 泄 0+514.560 洞段)、宝华 1 号渣场、下水库表土堆存场这四类区域的全部排水责任是否均归本标段;若泄洪放空洞剩余段(非本标段施工)与本标段施工段存在排水衔接(如洞室渗水互通),界面处的排水责任(如分管段的排水设施维护、渗水导流)如何划分?
回复:本标段所有工作面施工期排水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后续标段承包人进场前本标段承包人完成工作面移交,后续排水责任由后续标段承包人承担。
问题 40: 临时排水与永久排水设施的范围及移交要求是否明确?
需明确:招标文件提及的 “进厂交通洞 / 泄洪放空洞洞口洞室排水处理系统” 属于临时设施还是永久设施?若为临时设施,施工结束后是否需拆除或移交后续标段;若为永久设施,验收标准及移交后的维护责任是否有约定?此外,宝华 1 号渣场的 “截排水沟”、下水库表土堆存场的 “盲沟 / 沉沙池” 是否属于永久排水设施,与后续标段的 “顶部排水沟 / 马道排水沟” 是否存在施工衔接(如预留接口、流量匹配)?
回复:进厂交通洞 /泄洪放空洞洞口洞室排水处理系统本标段施工结束后需移交后续标段承包人。
宝华 1号渣场的“截排水沟”、下水库表土堆存场的“盲沟/沉沙池”属于永久排水设施,设计文件已考虑与后续施工衔接问题。
问题 41: 排水能力设计依据及指标是否明确?
需明确:施工排水(含洞室排水、渣场排水、临时设施排水)的设计重现期(如临时排水按多少年一遇暴雨设计)、排水量计算依据(如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地下水位数据来源);洞室排水的渗水控制标准(如洞内允许积水深度、渗水排放速率),是否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303)的特定要求?
回复:洞室排水无设计重现期的概念,洞室排水量可见洞口布置的废水处理系统规模。渣场排水、临时设施施工期度汛标准为 10年一遇。洞室内不允许积水,洞室排水及渗水控制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问题 42: 排水水质及处理要求是否明确?
需明确:洞室排水、施工废水的排放标准(如 COD、悬浮物指标),是否需符合宜昌市或远安县环保部门的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提及的 “污水处理设施” 需处理的水质范围(如仅洞室渗水,还是包含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废水是否允许排放至宝华河,或需循环利用?
回复:洞室排水、施工废水的排放标准需满足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生产及生活污水均需处理;处理后废水需循环利用。
问题 43: 1、 排水设施的维护及拆除费用归属是否明 确?
需明确:施工期间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如管道清淤、水泵维修)费用是否包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临时排水设施(如临时抽排系统)施工结束后的拆除费用,是否需单独报价,或包含在 “临时工程拆除” 子目内?
2、 排水设施及运行的计量方式是否明确?
需明确:排水设施(如截排水沟、盲沟、排水泵安装)按 “工程量清单子目” 计量(如按长度、数量),还是按 “实际运行费用”(如电费、设备租赁费)计量;若排水泵需 24 小时运行,电费是否包含在 “施工排水” 相关单价中,还是需单独计取?
回复:施工期间排水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日常维护及拆除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并测算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一般项目 “施工期排水”中。
问题 44: 本标段度汛责任区域及防洪标准是否明确?
需明确:宝华 1 号渣场(堆存高度 95m)、泄洪放空洞(导流功能段)的防洪标准(如抵御多少年一遇洪水),是否需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中 “一等大 (1) 型工程” 的临时建筑物防洪要求;下水库表土堆存场(边坡坡比 1:2.5)的度汛防护措施(如坡脚挡墙的抗洪能力)是否有明确指标?
回复:设计文件已考虑各部位防洪标准,承包人按设计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问题 45: 与其他标段的度汛衔接责任是否明确?
需明确:泄洪放空洞兼导流洞的 “导流功能” 由本标段与后续标段共同承担,度汛期间本标段施工段(泄 0+018.000 - 泄 0+514.560)的流量控制责任(如需维持的最小导流流量、超流量时的应急配合措施);若其他标段(如地下厂房标)需利用本标段渣场或排水设施度汛,协调责任(如物资共享、人员撤离路线配合)归属及费用承担如何约定?
回复:本标段所有工作面度汛工作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后续标段承包人进场前本标段承包人完成工作面移交,后续度汛工作由后续标段承包人承担。
问题 46: 度汛方案的核心内容及审批流程是否明确?
需明确:承包人需编制的度汛方案应包含的强制内容(如应急组织机构组成、防汛物资储备清单(沙袋 / 水泵 / 救生设备的具体数量)、预警信息传递流程(接收单位、响应时限));方案需经哪些单位(如发包人、监理人、远安县水利局)评审,评审通过的时限要求(如汛前多少天完成审批)?
回复:汛前设计单位将出具防洪度汛报告,承包人根据防洪度汛报告编制相应度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及措施并实施;度汛方案由发包人审批。进入汛期前一个月承包人报送度汛方案,发包人 14日内组织审查并批复。
问题 47: 人员设备撤离预案的具体要求是否明确?
需明确:极端天气(如暴雨、山洪)下,洞室施工人员的撤离路线及集结点(是否指定具体位置)、临时设施(如施工营地、材料仓库)的保护措施(如是否需加固或转移物资);撤离指令的触发条件(如降雨量达到多少毫米时启动撤离),是否需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直接预警对接?
回复:承包人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防洪度汛报告编制相应度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及措施,度汛方案及措施须包含极端天气下,洞室施工人员的撤离路线及集结点、临时设施的保护措施,撤离指令的触发条件等,并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预警对接机制。
问题 48: 度汛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是否明确?
需明确:防汛物资采购(如沙袋、应急照明)、应急演练、度汛期间额外排水设施加固(如汛期临时增加排水泵)的费用,是否包含在 “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第一项合计金额的 2.5% 计列)中,还是需单独报价;若因发包人提供的水文资料不准确导致度汛费用增加(如实际洪水超设计标准),费用是否可调整?
回复:防汛物资采购、度汛期间额外排水设施加固等安全度汛措施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并测算费用,防汛度汛相关费用包含在一般项目 “施工期安全度汛”中。
承包人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防洪度汛报告编制相应度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及措施,如实际洪水超设计标准导致度汛费用增加,增加费用按合同相关原则处理。
安全生产措施费计提和使用需满足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发包人规章制度要求。
问题 49: 度汛期间损失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需明确:若因承包人未按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如防汛物资不足)导致渣场积水、洞室渗水损坏,责任是否由承包人承担;若因不可抗力(如 50 年一遇超标准洪水)导致的损失,费用分担及工期延误补偿如何约定?
回复:因承包人未按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导致渣场积水、洞室渗水损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费用分担及工期延误补偿按合同相关原则处理。
问题 50: 汛期排水设施的强化要求及责任归属是否明确?
需明确:汛期是否需对常规排水设施(如截排水沟、洞室排水泵)进行能力升级(如增加泵组数量、扩大管道口径),升级费用由谁承担;若汛期排水不畅导致度汛风险(如渣场边坡渗水引发滑坡),是归责于承包人排水措施不到位,还是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如地下水位)与实际不符?
回复:永久排水设施须严格按设计文件实施,如发包人要求对永久排水设施升级,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汛期排水不畅引起度汛风险由发包人组织参建各方分析原因,界定相关责任归属。
问题 51: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施工现场附近有10KV宝华线路通过,现场施工供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能否图纸上明确具体接线位置。
回复: 10Kv线路接入点位置距离本标段工作面直线距离约2km,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如网供电容量不足,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问题 52: 进厂交通洞和泄洪放空洞兼导流洞的开挖及支护图中洞子尺寸较多,招标文件正文中描述较少,且《下水库泄洪放空洞开挖支护图》( 3/6)中2-2剖面图缺少城门洞顶部混凝土厚度,请业主明确相关图纸尺寸是否正确并补充相关尺寸。
回复:泄洪洞顶部混凝土厚度见《下水库泄洪放空洞结构布置图( 3/3)》,0+159.610上游衬砌断面参考此张图3-3断面,0+159.610下游衬砌断面参考此张图4-4断面。
问题 53: 招标工程量清单组号 2泄洪放空洞2-6混凝土工程2-6-1现浇混凝土中子项(2-6-1-5)不良地质回填混凝土中未描述回填级配是几类?
回复:不良地质回填混凝土级配由投标人结合技术特点、施工经验综合考虑并进行合理报价。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设计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问题 54: 招标文件 P311页要求“本标段工程混凝土所需水泥为中热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42.5,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招标文件P314页12.2.4条款要求“本合同工程混凝土所需粉煤灰由承包人自行购买”,与招标文件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P102页要求“本工程所需的钢筋、压力钢管用钢板、水泥、粉煤灰(简称“甲指乙采材料”或“甲控材”)由发包人通过法定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条款不一致。请问:水泥、粉煤灰是否为甲指乙采材料?本标段的水泥是否都是中热硅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若是甲指乙采,请明确供应的基价。
回复:本标段钢筋、水泥、粉煤灰为甲指乙采材料。本标段水泥均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材料基价见专用合同条款。
问题 55: 宝华中桥附近施工场地、止漂点处施工营地距进厂交通洞洞口距离约为 1.5km、3.2km。请在总平图上指明具体位置。
回复:见附件 2。
问题 56: 工程量清单中有对应的土石方填筑工程量,其中旁边的要求中谢明得失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填筑碾压及详见图纸,此部分图纸能都否提供,或者请详细明确对应的土石方填筑要求。
回复:土石方填筑要求见 招标图纸及 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新增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详见附件3。
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5年10月1 1 日 09时30分。
招标人: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 2025年09月1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