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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星湖园招待所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1次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 HBSJ-202601FJ-003001001
各 投标人 :
现针对武汉大学星湖园招待所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 1:附录一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明确,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含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少于13人,具体包括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量)员、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项目资料管理员等,人员变动须经发包人同意。针对本条,特提出以下疑问: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需提供何种证件作为资格证明?上述人员是否可由联合体双方中的任意一方配备即可?请进一步明确。
答:本项目未针对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提证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配备即可。
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其余人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 2: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包含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少于13人,包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量)员、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项目资料管理员等。但未明确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项目资料管理员的相关岗位要求,请招标人明确需以上岗位需具备什么要求,需提供哪些证件?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相关要求提供人员证件,未提人员证件要求的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配备即可。
问 3:在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本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请问该项目是必须分包给中小企业40%还是可以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分包?
答:本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果不是中小企业,则可以联合中小企业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承包份额若达到上述比例,可不进行分包,若未达到该份额,须以分包的形式补足该份额;
投标人也可将采购项目按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问 4: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5.3中"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建筑面积在54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维修(或装修)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维修(或装修)工程业绩。请问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含装修)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含装修)工程业绩,以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改造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改造工程业绩是否认定为类似项目?
答: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含装修)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含装修)工程业绩 中装修面积在 5400平方米及以上或装修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且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 , 则予以认可 ;
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改造工程业绩或施工 (总)承包改造工程业绩 若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模要求和时间要求 ,则予以认可。
问 5:垃圾消纳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问 6: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和设备如何确定价格?
答: 投标过程中无须确定信息价中未涉及的材料和设备价格,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学校相关管规定执行。
问 7: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承包人如果不是中小企业,则可以联合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或者将采购项目按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二、其他资料”。”请问是否仅需要提供承诺书即可,招标文件中“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六、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需要填报分包企业名称及具体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答:投标人如有专业专项分包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承包人将结构加固部分内容进行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中还须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分包承诺书》。
问 8:请提供场地临水、临电位置及容量。
答: 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问 9: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需要提供详细的清单报价?还是可以按照下浮率报价?如若需要提供详细清单报价在何处上传?
答:提供 “2.8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问 10:招标文件“第七章”“十、价格清单”中“(二)价格清单”中表2.2 工程设备费清单、表2.3 必备的备品备件费清单、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未提供详细清单,是否可以只报总价。
答:可以。
问 11:投标文件十、价格清单是否可以只填写2.8投标报价汇总表?其他表格2.1-2.7是否可以不填报?
答: “十、价格清单”中只填写“2.8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其他表格可以不填报。
问 12: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中“施工团队人员”评分因素“施工管理团队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机械员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每少一个扣 0.5 分,扣完为止”。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14人,包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量)员、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项目资料管理员等”。 请问:“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13人”中的人员是否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这项要求?
答: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中仅技术负责人有职称要求。评标办法中无 “施工团队人员”评分因素。
问 13: 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需要提供详细的清单报价?如若需要提供详细清单报价在何处上传?
答:填写 “十、价格清单”中“2.8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问 14: 投标文件十、价格清单是否可以只填写 “2.8 投标报价汇总表”?
答:可以。
问 15: 请问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答: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其余人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 16: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奖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完成的工程项目”此处“工程项目”是否包含新建、维修改造等不同建设类型的项目?
答:包含。
问 17: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奖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完成的设计项目”此处“设计项目”是否包含新建、装饰装修等不同建设类型的项目?
答:包含。
问 18: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奖项:提供的业绩及奖项是否必须以承建单位身份取得?以参建单位身份参与取得的奖项是否同样有效?
答:以参建单位身份参与取得的奖项不予认可。
问 19: 老旧小区维修改造是否属于此项目要求的维修或装修类业绩?
答:属于。
问 20: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项目经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注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请问若项目途中更换了项目经理,但附上了项目经理更换证明,是否为有效业绩?
答: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注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否则为无效业绩。
问 21: 请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中小企业分包承诺书后是否还需要填写 “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答:投标人如有专业专项分包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承包人将结构加固部分内容进行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中还须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分包承诺书》。
问 22: 根据招标文件第 44页、第43页,请问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是否提供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材料管理、资料管理、机械管理、安全员、质检(量)员、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项目资料管理员,以上岗位各1人,共19人即可?若不是,请明确如何提供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答: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包含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少于 13人,包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量)员、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项目资料管理员等,如有人员变动须经发包人同意。上述项目管理团队固定人员须填写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中,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问 23: 请问安全员是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证)?质检(量)员是否提供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资料管理员是否提供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 是否提供职称证即可?
答: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质量员、资料员提供对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未针对造价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提证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配备即可。
问 24: 招标文件资料未见概算资料,请问是否可以提供。
答:补充初步设计概算,详见答疑公告附件。
问 25: 经现场踏勘,因本工程位于校内,而项目紧邻校内道路,无材料堆场、办公区及生活区,请问进场后是否可以提供相关场地。
答: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处理,加强现场组织管理。
问 26: 招标文件第 63页评标办法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中评分因素(偏差率),同时招标文件P251承包人建议书及P252承包人实施方案明确了投标格式,是不是可以理解第63页这些要求的评分因素在P251承包人建议书及P252承包人实施方案中体现相关内容即可,技术标格式按招标文件P251承包人建议书及P252承包人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投标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答:是。
问 27: 隔热铝合金平开窗、消防救援窗、玻璃门无明确的玻璃规格及参数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28: 窗户四周包封做法无节点示意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29: 窗户固定形式、窗户与洞口间的封堵材料无节点示意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30: 不同材质交界处(铝板与真石漆、真石漆与石材)是否有明确的收口做法要求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31: 屋面挑檐铝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如角钢固定、膨胀螺栓选型)无明确专项深化节点图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32: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的缝隙或者开孔需采用不燃材料封堵,未体现具体封堵材料类型型号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33: 无结构设计说明
答:参见初步设计说明第 5条。
问 34: “砌体结构加固说明-3.图例”,缺少平面图内部分填充图例,需就缺少图示进行补充说明。
答:参见附件图纸 PDF。
问 35: 室外工程排水沟修复做法、散水详细剖面及范围、台阶、坡道翻新做法无详细做法。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36: 拆砌图上显示的苗木图只有移栽数量以及移栽的树种,无规格尺寸,现场布置位置过于密集,可能放置不下。
答:参考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
问 37: 场地绿化整理,图纸上只有移栽乔木,是否需要增加地被和草坪等地被。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38: 按照规范要求,此场所电缆型号不得使用 ZRYJV型号,是否需要更换。(图号E001)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自行考虑。
问 39: 给排水施工图无设计说明(图号 P001)
答:参见初步设计说明第 6条。
问 40: 暖通及防排烟图纸无设计说明(图号 H001)
答:参见初步设计说明第 8条。
问 41: 图号: BZ-02中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包管道,无加气块尺寸要求,做法仅为12mm厚水泥板,需明确是采用加气块还是水泥板包封,同时明确加气块规格或水泥板基层龙骨规格要求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42: 图号 BZ-01地砖与石塑地板交接处门槛石详图中,做法无门槛石,瓷砖与石塑地板标高相同且交接无收口做法,后期石塑地板易发生起翘不平的问题,是否考虑增加铜制压条。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43: 卫生间淋浴区隔断,缺少止水坎或止水钢板做法。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44: 墙面做法中缺少挂网做法,后续存在开裂风险。
答: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不超工程费总额前提下,自行深化、优化设计。
问 45: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请问招标人,相关人员岗位证、职称证未体现单位名称,岗位登记需如何证明,是否以提供的社保证明或者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人员信息截图证明岗位登记。
答:社保证明或者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人员信息截图均予以认可。
问 4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是否需要提供相关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信贷证明?
答:本项目未要求提供流动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问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有两张表,第一张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第二张适用于 2012 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请明确本项目填写哪张表?
答:填写第一张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的表格即可。
武汉大学
2026年0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