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应用对招标采购的影响及对策
2021-12-28
本文结合大数据与招标采购发展趋势,从政策支撑、数据标准、数据治理等角度分析大数据应用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与之对应的解决方案,以求拓展大数据在服务市场、营造交易生态等环节的应用,丰富招标采购场景。
随着大数据的建设与发展,数据库、数据模型、数据算法、数据系统等大数据软硬件基础设施不断建成适用,对招标采购交易发展的提振作用非常明显。运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资源对数据进行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不仅可以解决数据采集、清洗、交换、存储、处理中的系列问题,还能为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提供大量的数据服务。因此,如何利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完善服务市场的配置功能、提高交易服务的效能,提振服务监管的有效性,提升服务主体的获得感和体验感,成为招标采购交易行业的难点和突破口。
一、大数据对招标采购的影响
(一)政策环境影响
《“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提出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采集、整合与运用的要求,并明确要求面向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提供大数据服务。《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分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着力强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
在政策的指引下,利用机器学习、模型算法、数据中台等技术手段实现大数据应用场景与招标采购的有机融合,提高招标采购的交易效能,促进交易监管机制创新与公平交易,推动平台互联共享已成为国内招标采购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影响因子分析
1.数据规范的完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规范V2.0》虽然对各项数据的内容与格式作出了定义,为统计与分析的标准化打下了基础,但仍不足以满足招标采购业务扩展应用场景的需要,迫切需要完善。同时,全国大部分招标采购交易的业务板块均由不同技术公司开发,技术标准的不统一进一步加大了数据有效提取的难度,也影响了中央与地方数据规范的有机融合。
2.数据标准与治理
为丰富应用场景,满足差异化需求,各地招标采购交易必须在国家数据规范2.0的基础上扩充数据源。然而,当前各地数据的不规范,数据采集的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数据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等问题依然存在,不仅影响着数据分析及应用功能的发挥,也导致行业大数据应用平台需耗费更大成本及时间进行数据清洗,影响应用场景的功能发挥和迭代。
3.算量小、算力大
据统计,我国每年各省招标采购交易产生的数据存储量大约为10TB(不含药品药械采购订单量),其中结构化数据存储量约1TB,占总量比重的10%。余下的90%是交易过程中大量产生的文档、图纸、图片、音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与国内其他行业数百TB的算量相比,招标采购行业可利用的数据量非常小。
从运算能力来看,招标采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是项目和市场主体的真实反映,具有维度多、交叉广的显著特点。以数据监管为例,分析围标、串标活动,需要运算数万家市场主体的投标行为,通过多维度交叉分析,从不同的观测点来验证结论。这就需要分布式缓存、基于MPP的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各种NoSQL分布式存储方案等共同协调完成,所需算力较大。
4.应用场景单一
目前,招标采购交易大数据的应用在各地还处于初级阶段,应用范围主要分布在各交易环节和交易监管阶段。各地招标采购交易存在技术与应用的趋同性展示,大部分为“统计+监管”可视化展示与初步分析,应用场景仍然较少,多从纯技术的角度看待交易大数据的分析方向,缺乏综合应用场景的想象力和对市场主体的全面解剖。大数据建设已完成“由分析点到交易链再到监管线”的应用分析,而“由链条到全面展开”的大数据深度应用仍未得到突破。
5.可持续性投入与研发
大数据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探索交易链的深度和服务市场主体的潜在需求,还要以交易为核心向上下游延伸。除了必要的顶层设计,还要满足不同业务场景的需求,需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性的建设框架和有效的投入研发,同时储备系统架构、功能设计、数据分析人才和技术开发团队,根据数据量级的变化不断拓展存储设备与数据容量,根据不同业务场景的分析需求改变持续开发对应的软件系统和分析工具,这些都需要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以及长期持续的预算与安排。
二、大数据在招标采购领域应用的对策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地方规范
一是做好规划的思路安排。虽然各地已经建立了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数据传输的通道大数据库,但大多采用前置数据库形式,按照国家现行数据规范抽取,不完全适用各地大数据应用场景。
二是做好系统架构设计。系统架构是一个系统在其所处环境中的最高层次概念,是确定硬件和软件之间的衔接从而保障各子系统稳定运行的核心要素。做好系统架构设计是对大数据建设规划思路实现的重要步骤。
三是做好数据共享预设。要发挥大数据应用的价值,必须引入外部数据,提高数据质量和分析维度,同时将分析结果向外部展示,体现数据的共享性。一方面需要预留向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使用的数据接口以及其他平台使用的数据接口,以保证数据上报、共享;另一方面要与统计局、政府经济信息网、行业协会等外部数据库链接,实现外部数据信息的导入功能,与内部数据融合,增加应用场景。
四是完善地方数据规范,在覆盖国家数据规范的基础上,制定适用地方发展的数据规范,持续优化后上报国家信息中心,形成以全国为主的数据集,分类管理通用数据和个性化数据,掌握各地招标采购的特点与发展趋势,为国家制定相关发展战略提供可信数据。
(二)搭建数据中台、提升系统算力
搭建大数据系统的数据中台,通过汇总和存储各类交易数据库数据及逻辑,如工程交易数据库、政府采购交易库、外部数据库、标签库及主题库等数据,避免出现数据孤岛;经过数据采集、数据清洗、算法模型、数据应用等环节的预处理,实现平台运营效能的总体提升,为应用层开发及交互提供快速运算、运行流畅的服务能力,同时还须具备多接口配置,实现数据的双向流动,满足数据调用、预处理、上报的及时性。
(三)推进数据标准、形成数据资产
为满足数据资产的稳定增长,须按照数据格式和标准,通过采集、清洗、存储、预处理、沉淀等流程,尽快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和标准化工作,一方面解决增量数据的质量问题,达到标准化、可分析的条件;另一方面解决存量数据的治理问题,缩短治理周期,增加标准数据总量,将数据变成应用场景的基本要素,形成数据资产。
(四)丰富应用场景、延伸产业链条
依托招标采购交易的市场需求,为主体和监管提供定制化服务,一是服务市场主体,融合主体的工商、信用、资质、业绩、行为偏好等信息,形成主体的全息画像,定制符合投标主体的项目剖析和定制化功能,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市场行情,理性投标,同时为招标主体定制项目效能与主体分析,提高项目质量。
二是服务评标专家。通过对各类资源信息的挖掘、抽取、分析,产生可供评标专家使用的大量市场主体信息和项目信息,辅助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进行客观分析,提升评标工作质效。
三是服务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关于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信用水平等大数据分析结果,为金融机构实现企业授信、快速审批、抵押担保等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三、大数据应用的意义
大数据本身不具备造血能力,只有放入适用的场景中,满足后端应用层的需求,前端的数据标准、治理、开发、连接、共享才有意义,才能发挥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招标采购交易发展的源动力。
(一)营造交易生态、助力创新发展
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招标采购交易业务能够形成完整的交易链,并可对交易数据链进行多维开发,营造交易生态。依托交易平台,全面汇集各类交易信息,形成全流程信息数据链,推动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才能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创新发展。
(二)强化数字监管、维护公平交易
目前,监管数据的规模应用是各招标采购平台的发力点,通过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构建数据治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形成数据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才能实现平台交易运行的动态监测,满足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智能预警、在线监督的需求,为行政监管提供高效的监测预警,推动招标采购公平交易。
(三)服务市场主体、深耕行业领域
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具体而言,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建设,可以实现深度开发精准推荐、智能辅助评标、智能审核、场地智能编排等各类便民利企服务,促进信息发布、评标评审、结算交割等交易环节效率,从而能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各方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交易服务,增添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投标人、招标代理、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招标采购电子化操作。招标人可通过系统全面了解自己所关注的公共资源项目的大致情况以及交易情况。各市场主体均可通过平台的建设提升市场交易的效率,总结市场交易的规律,发布市场交易的重要决策。
总体而言,通过大数据系统的建设可实现交易系统、评标系统、服务平台、互联网数据等公共资源、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打破数据孤岛,畅通共享渠道。实现交易数据的充分归集、按需共享,发挥数据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让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为招标采购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共享的环境。
作者: 周 旭
作者单位: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