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型国际投融资模式 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长远发展
2021-01-19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聚焦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五个方面,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7月底,中国政府已与136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了195份政府间合作协议,并在铁路、港口、航空、能源等领域联合亚欧、非洲、拉美、南太、西欧等地区国家启动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2019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6944份,新签合同额达1548.9亿美元。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我国企业海外项目数量和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对我国金融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文系统梳理了当前我国“一带一路”项目投资建设中现行的几种主流投融资模式,通过深入分析各种模式的特点和实施情况,挖掘出各种投融资模式的市场发展潜力,并分享了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基金公司”)在“一带一路”投融资中的相关案例和经验。
一、“一带一路”投融资主流模式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在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开发等方面存在大量的投融资机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倡议部署,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市场开发进程,近年来,我国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为原则,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营造健康稳定的资金融通环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稳定、透明、高质量的资金支持。
根据融资目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不同,现行“一带一路”融资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最常用的一种融资模式,具体包括外汇贷款、出口信贷、“两优”贷款等融资渠道。
1.外汇贷款
外汇贷款是我国银行利用筹集的外汇资金对国内需要通过技术改造以增强出口创汇能力的生产企业发放的贷款,在“一带一路”中长期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海外并购项目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2.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是国家政府通过对国内大型机械、成套设备、大型工程项目等产品出口给予利息补贴、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及信贷担保等,鼓励本国金融机构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低利率的贷款,以解决国内出口商资金周转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当前“一带一路”资金支持规模最大的融资方式,在“一带一路”总资金支持中约占53%。
3.“两优”贷款
“两优”贷款是我国政府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提供的具有优惠性质的资金安排,包括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优惠贷款主要向“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经济体提供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贷款资金使用需要在两国政府间协议中明确。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为“一带一路”贸易合作中出口买方提供低利率(2%~3%)、长期限(一般15~20年)的信贷优惠贷款。
(二)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在资本市场发行有价证券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直接融资行为。由于外币利率汇差以及我国债券利息计税优惠政策,“一带一路”债券的融资成本通常低于间接融资成本。随着我国境外债券融资主体不断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范围逐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我国企业境外发债成本。此外,境外债券发行成功后,还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对后续投资引入和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债券市场具有公开透明性、融资高效性、融资规模大和期限长等优点,债券融资备受国际金融机构推崇和追捧,使得债券融资在“一带一路”项目融资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鉴于债券融资程序较为复杂,审批标准较为严格,违约后果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较大,目前债券融资在“一带一路”融资市场中的规模仍然较小,各类金融机构正探索发展。亚洲一些国家将推进亚洲债券市场发展作为地区金融合作的目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通过发行长期债券推动本币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扩大中长期资金来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国内交易所债券市场在助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服务建设方面也做出了有益尝试。据了解,截至2020年5月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支持波兰、匈牙利、菲律宾和阿联酋沙迦、德国萨克森州等“一带一路”沿线境外政府类发行人,以及有助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境外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熊猫债超过1600亿元,发行超过1100亿元。
(三)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股东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股本也无须偿还,因此股权融资成本远低于债务成本。股权融资一方面存在新进股东稀释原有股东股权比重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结构,通过形成多重权力制衡机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投资收益。
基金作为股权融资的重要融资工具,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被日益广泛应用。近年来,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在境内外募资设立了一批对外产业投融资基金,如丝路基金、人民币海外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基金等,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引导对外产业投融资基金健康发展,更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对外投融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见》(发改外资〔2018〕553号),首次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进行了明确规范,支持投融资基金在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外股权投资等业务,使得产业投融资基金参与海外投资和并购活动的数量和金额越来越多。根据普华永道《2018年中国企业并购市场回顾与2019年展望》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交易下降23%,但是对外产业投融资基金参与并购交易却有所上升。
二、“一带一路”金融供给服务与市场需求分析
从融资服务主体来看,目前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资金支持来源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等各大型金融机构。虽然这些金融机构均提供各类贷款、债券、股权投资、保险等跨境金融服务,但各家金融机构的投融资策略均以贷款融资为主,且融资对象主要为具备良好政府政治背书或财团资信背书的大型企业。对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央企而言,虽然在“一带一路”投资中其海外投资项目容易得到各大金融机构的支持,但由于近年来国资委对央企的资产负债率提出了严控要求,使得央企对采用银行贷款和债券进行融资秉承谨慎的态度。
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大多数高新产业小微企业而言,虽然企业对外投资效益好,但由于企业成立时间短、可抵押担保资产少、市场信誉度较低,很难成为上述金融机构的主要投资对象。在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情况下,小微企业融资只能转向民间股权融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权融资相比,产业基金投资相对较灵活,且当遇到融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时,可采用PPP模式运作,更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产业投资,促进资本与产业协同发展。基于此,股权融资有望成为我国各类企业在“一带一路”中“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最佳融资渠道。
三、“一带一路”融资服务典型案例
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大型骨干央企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联合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近年来,通用基金公司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主业,结合投融资市场需求,在先进制造、医药医疗健康、国际工程承包等领域积极探索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咨询业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投融资服务模式,可为有关企业实施“一带一路”项目融资提供优质专业和服务,下面笔者就结合两个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一)通用“一带一路”产业基金案例
1.项目融资需求
孟加拉国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国家,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国对电力的需求稳步增长,但现有的电力设备无法满足工业化、城市化和人口增长所带来的用电需求。为有效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地能源开发和利用发展需求,孟加拉国政府计划开展实施多元化的一次能源电力发展计划。C公司是我国重要的国际工程承包商、项目管理商和大型设备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凭借较强的技术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快速打开了孟加拉国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并以“F+EPC”(Finance+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模式承接了孟加拉国P燃煤发电厂工程项目。按照与孟加拉国政府合作的相关约定,该项目需要C公司与当地电力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解决20亿美元的项目投融资问题。
2.基金发起
根据C公司的企业特性以及孟加拉国P燃煤发电厂工程项目投融资需求,结合项目地区的金融环境,通用基金公司为C公司研究制定了最佳的项目投融资方案,并计划发起设立通用“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基金,搭建资本市场和产业发展的桥梁,为C公司项目投资引荐合适的投资者,并提供专业基金管理服务,切实解决企业项目融资难题。
3.基金方案
鉴于投资项目所在区域对当地金融机构设立的基金给予的优惠政策支持,方案提出由通用基金公司在开曼先行设立通用开曼基金管理公司,再由通用开曼基金管理公司以SPC(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ies,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的形式设立通用“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为50亿美元,存续期为10年,并下设多个在资产及负债上互相独立的SP(Segregated Portfolio,独立投资组合),以便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匹配最佳的投资者。针对孟加拉国P燃煤发电厂工程项目投融资需求,下设首期SP1基金,由通用基金公司引荐的金融机构出资,其资金主要投向孟加拉国P燃煤发电厂工程项目公司中方股权(见下图)。
4.基金效益
通过基金股权投资,C公司可以2亿美元的股本金出资和较低的债权融资成本解决该项目20亿美元的投融资需求,并获得项目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可有效降低C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大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的信用评级。根据项目融资成本测算结果显示,针对股本金部分采用基金模式进行融资,其综合融资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加上基金管理费)在5.92%左右,而采用债券融资的综合成本则在7.57%左右。
(二)境外债券融资咨询服务案例
1.项目概况
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江城投集团”)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金28.68亿元。作为牡丹江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平台,牡丹江城投集团承担着牡丹江市政府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市政工程的建设任务。基于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以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牡丹江城投集团计划在2019年发行1亿美元的境外债,以解决其在建项目资金周转问题。
2.咨询服务内容
为加快推进企业境外发债进程,牡丹江城投集团聘请通用基金公司作为咨询顾问,为其境外发债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为发行人提供境外债券发行政策和操作流程讲解,完成境外债发行实施方案设计,协助发行人选聘及协调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各中介参与机构(含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协助发行人取得相关备案审批,协助开展发债销售和路演以及与潜在投资人进行沟通协调等。
3.发债成效
在通用基金公司的帮助下,牡丹江城投集团经过半年的努力完成了境外发债,于2019年6月18日在香港交易所成功发行了1亿美元、为期3年的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当年7月4日资金到位并完成换汇工作,既及时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问题,还完成了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绩效指标,减轻了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压力,降低了外资引入成本,提高了公司业绩水平。同时,该项境外债也是黑龙江省首笔境外美元债券,其成功发行为当地乃至黑龙江全省优质企业开拓海外融资市场做出了积极探索,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 王晓龙
作者单位: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