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壁市财政局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以“四个聚焦”为抓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聚焦采购主体,强化政府采购源头管理
(一)加强采购内控管理,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意见、关于建立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专管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指导市级83个部门、326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二)落实采购需求管理,实现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制定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和重点审查意见书模板,进一步明确采购计划备案需提供的资料,未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备案。进一步压实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从源头杜绝了脱离实际工作需要的天价采购、豪华采购问题。
(三)创新采购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市级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办法,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中明确采购活动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查找采购流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2021年,聘请第三方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建立监督建议机制,排除政府采购潜在风险。高度关注重大采购项目,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建立“事中”监督建议机制,及时纠偏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顺利实施。
二、聚焦创新改革,提升监管水平和执行绩效
(一)完善平台建设,推进跨平台信息共享和监管。在省厅支持和指导下,全市已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全覆盖,法定备案、审核审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采购业务实现“零跑路”“当日办”。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关键环节动态预警。在全省率先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从政府采购预算源头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形成电子采购平台“预算→采购→支付”的电子采购平台闭环运行,实现“用技术管采购”。
(二)创新支付机制,切实规范合同款项给付。优化资金管理模式,由财政集中支付改为采购单位自行支付,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鼓励采购单位预付不高于合同金额40%的资金,出具预付保函或履约信用较好的供应商可适当提高预付比例。资金支付时间由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压缩至当日付。
(三)推行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作为采购意向公开省级试点,率先于2020年7月份完成市级改革,12月份推广至所有县区,提前半年完成改革任务。2021年全市共发布采购意向661条,占全部采购计划的100%。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实行中标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打造“阳光采购”。
(四)探索柔性执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积极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政采纠纷。2021年在办理投诉案件中,我们积极创新投诉处理方法,通过约谈和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进行调解,化解成功率达到100%,提升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便利度,有效降低行政管理成本,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聚焦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发展
(一)建立公告审查机制,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竞争。为维护公平竞争,2021年8月份以来,建立采购公告审查机制,对代理公司编制的招标(谈判、询价)文件进行审核,实现一项目一审。审核的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是否客观量化、是否积极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合同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是否存在区域性差异等问题。通过审查,在采购前杜绝了影响公开有序竞争的条件设置,自建立采购公告审查机制以来,针对采购公告的投诉案件为零,从源头有效地提高了采购活动质量。
(二)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提升专业化水平。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选择9家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采取自查和组建专家组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现场核实等方式,共核查45个项目、涉及金额22771万元。
(三)建立清理长效机制,开展“三库”、合同资金逾期未支付专项清理工作。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违规设置“三库”、妨碍公平竞争的现象。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逾期未支付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逾期未支付情况。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举报电话和邮箱,一经发现责令相关单位和县区立即纠正,实现“三库”和逾期未支付资金清理常态长效。
(四)整合专家资源,建立统一评审专家库。结合市域小、专家少等工作实际,仅设置“鹤壁市级评审区域”,各县区不再单独设置,统一负责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和抽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行政成本。积极动员重点行业及特殊领域专业人员、各单位政府采购专管人员加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严把专家考核关,对专家的工作纪律、专业水准、政策水平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受到刑事处罚、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评审专家,及时解聘。目前评审专家1020人,比去年增加327人,充实评审专家资源,弥补部分专业专家数量不足的“短板”。
四、聚焦政策服务,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筹办“政采贷”签约仪式,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主动对接商业银行和中标企业,组织鹤壁市政府“政采贷”签约仪式,共有鹤壁区域内8家商业银行、80余家本地中标供应商参加。签约仪式上8家商业银行承诺在未来3年内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放不低于18亿元的“政采贷”融资,并现场为22家企业授信1.07亿元。2021年,本地通过“政采贷”平台成功实现融资的项目有 16 个,贷款金额4019.9万元,为2020年的16.7倍。
(二)推行双电子卖场,支持地方企业发展。在“网上商城”全市覆盖的基础上,2021年初积极引入“E慧采”网购平台,组成“双电子卖场”,由采购单位择优选购。自“E慧采”网购平台推广以来,共组织全市预算单位操作培训14次,参与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注册交易账号1174个,全年全市完成线上交易额3680万元。其中,入住“E慧采”网购平台的本地供应商147家,大力支持了本地企业健康发展。
(三)用足扶持政策,增强小微企业竞争力。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物业、保安、农副产品采购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未预留份额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21年12月份上调至10%,高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的价格折扣。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投标保证金和电子招标文件工本费政策;全面取消履约保证金,切实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
(四)列清单作承诺,营造公平高效的政府采购环境。制定政府采购“正面”“负面”双清单,正面清单鼓励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支持绿色采购等16项政采政策,负面清单坚决杜绝规避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等29项禁止事项,保障市场充分竞争,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建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承诺机制,明确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承诺事项,作为采购计划备案的前置条件,随采购文件一并公告,主动接受市场主体监督。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资金支付时间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倒逼采购单位提高采购绩效,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
(五)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守望相助的政策支持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消费助力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村振兴工作。高标准设置预留份额,明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留份额不得低于采购总额的30%,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参照执行。建立“节前提醒、节后通报”机制,在端午、中秋节前后对采购情况进行提醒、通报,督促全市上下超额完成采购任务。2021年全市通过“832网购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322万元,为预留份额的179%。
(六)发挥政采职能,助力防汛救灾。全力保障防汛救灾物资采购,启动紧急采购程序,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实行“自行采购+内控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到位,通过紧急采购程序购买的物资达到15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防汛救灾物资需求。主动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搭建救灾捐助渠道,组建“鹤壁采购代理机构”“E慧采供应商”微信群,积极发动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捐款捐物23.6万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