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咨询计价方式的思考
2022-04-27
编者按: 本文分析了咨询服务传统计价方式的局限,指出计价方式应顺应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加快观念转变和方式创新,通过标准工作时间计价和咨询服务质量评价两大体系满足委托方的质量效率要求和多样化需求,促进咨询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以全过程咨询为代表的新业态正日渐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完善组织模式、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投资效益、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计价方式不仅关乎招标投标活动中标价的确定,更关乎全过程咨询价值的科学计量,其科学合理性对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影响深远。《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以下简称515号文)指出,将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作为优化服务市场环境、促进咨询单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关键因素,凸显了计价方式的重要。
一、咨询服务的传统计价方式与局限
(一)咨询服务的传统计价方式
咨询服务的传统计价方式源自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费办法,大多以项目建设规模或投资额度为基准,按一定费率计算形成,详见表1所示。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五项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上述传统的政府指导价性质收费办法自此被废止。但由于市场化的计价方式尚未形成,故实践中被废止的收费办法所涉及的相关计价方式仍在被广泛参照应用。
(二)传统计价方式的局限
一是传统计价方式以项目建设规模或者投资额度为基数,计价水平主要由项目规模决定,未与咨询服务的质量和主体的收益充分关联。
二是传统计价方式难以体现咨询服务的真正价值,不能准确衡量全过程咨询有关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咨询的核心需要。
三是传统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时间久远,参考价值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法律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新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层出不穷,咨询方法也有了重大发展,当时确定的价格水平已不再适用于当下的咨询服务定价。
四是传统计价方式易导致低价恶性竞争。传统计价方式产生的价格与咨询企业的实际成本无直接联系,咨询方与委托方的价格磋商过程缺乏成本信息依据,加之咨询服务处于买方市场状态,竞争激烈,低价竞争状况普遍存在。
二、政策要求与咨询模式变化
(一)政策要求
515 号文明确提出,要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可以看出,全过程咨询致力于打破旧有的条块分割式的咨询行业格局、整合咨询服务产业链、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其工作要求和组织方式与传统咨询服务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作为对业务组织模式具有导向作用的计价方式需要做出积极响应。
(二)主要变化
相比传统计价模式,全过程咨询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整合咨询业务组织模式
全过程咨询注重将项目的各项咨询服务,如项目前期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工作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统筹组织,而非传统方式那样按照行业分割独立地组织编制相关报告。这样可以系统性地提高咨询服务质量,有效整合各专业咨询,避免可行性研究论证碎片化并形成统一的咨询服务产业链。
2 .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在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通过管理、组织和服务创新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3 .促进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优化市场环境
通过多种多样的工程咨询服务组合,为委托方提供定制化咨询服务,满足不同项目建设的需求,促进咨询服务按照市场的要求不断推陈出新。通过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推广人工成本加酬金等计价方式,体现咨询服务的实际成本和真实价格水平,抵御恶意低价竞争,鼓励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自身价值。
三、全过程咨询计价方式
全过程咨询体现了组织方式灵活、定价策略市场化、人力资源综合利用、咨询服务有机整合和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的价值取向,与之相对应,全过程咨询计价方式也应具备充分反映咨询服务实际成本、体现业务组织方式灵活、鼓励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咨询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等功能。结合咨询服务以人的智力劳动投入为主这一实际,全过程咨询服务若采用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计价方式,将能更全面、真实地反映服务投入与成本构成,使服务定价更适应市场化要求。综合而言,全过程咨询计价方式主要包括两大体系。
(一)标准工作时间计价体系
标准工作时间计价是咨询服务价格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计算价格的方式。确定标准工作时间就要先考虑各类咨询人员在正常劳动状态下,单位工作时间内能完成的咨询工作量。咨询服务单位把以标准工作时间计量的咨询服务作为统一标准,并根据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因素自主计算咨询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劳动成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管理费及利润水平,从而形成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投标报价。具体计价方法如表2所示。
标准工作时间可以理解为一种产量定额,体现了咨询单位完整的人力投入。除正常工作时间外,服务准备时间、休息时间等均应考虑在内。咨询单位还应根据财务数据统计测算各级、各类咨询人员劳动成本,形成符合实际的标准工作时间单价。标准工作时间计价所体现的劳动成本不但包含人员薪酬,还包含差旅交通、场地租赁、办公家具及设备配备等其他费用分摊。
管理费一般包含咨询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咨询服务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利润率应依据行业总体利润水平、企业利润目标、项目竞争态势和竞争策略确定,是调整报价总体水平的主要杠杆。依照委托单位要求和管理习惯,利润也可计入标准工作时间单价而不单独列项。咨询服务涉及的各种税费可根据实际需要纳入上述各项或单独列项。
咨询人员设定应根据实际需要分层级设定。综合性咨询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咨询服务负责人、单项咨询业务负责人需要根据咨询项目内容和组织形式分别设定类别与数量。具体服务人员可根据拟投入人员的资质、资格情况区分高、中级别。可按照项目中承担的服务性质和数量分为相应类别,或按照委托单位的习惯进行分类设定。
标准工作时间数量可以由咨询人根据企业自身业务组织模式、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自主估计,也可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周期要求和咨询服务计划提出标准值要求。
标准工作时间计价方式应与咨询服务合同、质量管理要求、服务周期要求等紧密结合。委托单位与咨询单位应根据咨询服务质量、数量要求进行价格磋商,根据咨询单位展现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定适当的合同价格。
(二)咨询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标准工作时间计价方式是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和价格描述的过程,也是针对合格咨询服务产品的一种定价方式,确保这一方式有效的前提是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达到了应有的要求或标准水平。基于此,依托质量评价体系进行确认就显得十分必要。在使用标准工作时间计价方式的同时,应给出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方式,并将评价结果与咨询费计取、支付挂钩,引导和促进咨询单位及其服务人员提高咨询成果质量和服务水平。
咨询服务质量评价是较为普遍的评价方式,通过委托方或其他咨询成果使用单位对咨询单位成果和服务水平的评价,以加权平均综合方式形成对咨询服务质量的量化评价,如表3所示。该评价既可定期进行,也可根据咨询费支付分阶段开展。一般而言,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的全过程咨询可采用定期评价方式,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可分阶段进行。
质量评价因素由委托单位根据服务性质和自身管理要求确定,一般包含咨询成果质量、提供咨询服务的时效性、咨询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等因素。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以咨询成果形式体现为主,在评价因素中可加大咨询成果评价权重,如咨询方法的科学性、分析依据的准确性、测算过程的合理性、多方案对比的严谨性和成果的适用性等。工程建设环节全过程咨询则以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管理等伴随服务为主,评价应以各建设阶段、各项管理功能的顺利完成和有力掌控为主要因素,如咨询单位是否及时发现项目潜在风险并提供科学解决方案,是否做出合理计划并按计划顺利推进,是否实现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控制目标等。
四、结语
标准工作时间计价方式与服务质量评价方式的配合使用,清晰地描绘了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全过程,符合全过程咨询服务特点。该方式的广泛使用将促进以海量交易数据为基础的价格指数和人工成本指数的形成,为合理确定咨询服务价值和促进充分交易创造有利条件,并将进一步推动咨询单位业务组织创新,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引导全过程咨询服务健康发展。
作者:徐 晔 吴振全
作者单位: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