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发力 纵深推进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
2023年03月10日 09:52
近年来,财政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
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着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为推进改革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一是明确法律适用。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政府采购的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
二是建立基础制度。
2020年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102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目录、购买活动的实施、合同及履行、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分章作了规定,明确了“负面清单”,全面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各地也普遍结合地方实际出台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三是建立专项管理制度体系。
出台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第三方绩效评价等重要环节的政策措施,规范了相关管理工作。中央和地方分级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财政部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截至
2021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和
60余个中央部门已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购买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四是建立配套制度。
出台关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并促进其改革发展的多项政策,完善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配套措施。
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建立四个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及跨地区、跨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改革联动效应,提升改革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
建立中央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成员单位在改革政策研究、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各地普遍建立了政府领导挂帅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财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建立信息化机制。
财政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建成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各地也相应推进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并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
三是建立联系点制度。
选取北京、山西、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重庆
8个地方
15个市、区、县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加强中央有关部门与联系点的工作联系和指导,联系点为推进改革积极探索经验,发挥“试验田”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逐步规范和完善信息报送要求,为掌握情况、完善政策、推进改革提供了信息支持。
专项改革有序推进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总体部署,多项重点专项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中央部门和地方根据财政部、中央编办具体部署,开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逐步推进将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通过财政预算拨款方式安排、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相应财政预算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
2022年
3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
2022〕
51号),部署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改革各项工作的组织推进,增强改革激励约束,通过改革激发事业单位内在活力。
二是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财政部、民政部印发指导意见,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要求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0%。各地积极落实两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北京、安徽、云南等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2012年我国共有社会组织约
49.9万个,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后,
2020年增加到约
89.4万个,是
2012年的
1.79倍,而且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三大类社会组织中,直接面向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占比从
45.1%提高到
57.2%。
三是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
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纳入第三方绩效评价范围,对评价指标建立、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经费管理、相关信息公开等做出具体规定。选取天津等
10个地方于
2018—
2019年开展试点,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并鼓励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继续推进第三方评价,着力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提升。
行业领域多点突破
在财政部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多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开。 一是残疾人服务领域。 将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照料、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优化了残疾人服务资源配置,显著提升了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如陕西省渭南市通过政府购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彻底改变了以往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工作模式,明显提升了财政资金的公共效益、社会效益。 二是养老领域。 推广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如福建省建宁县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支出节约率达到 16.7% ,同时提升了特定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文化领域。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丰富内容、提高效能。如浙江省舟山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比政府自己“办文化”节约 20% — 30% 的成本,解决了供给效率低下、行政成本过高的问题,使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四是青少年社会工作领域。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青少年提供思想引导、身心健康、婚恋交友、就业创业、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违法犯罪预防等服务,助推青少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打造“青少年之家”,进一步增强了各族青少年爱国主义情感,提升了少数民族青少年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情和水平,提高了青少年综合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了各民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 五是社会救助领域。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等服务,促进社会救助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如海南省琼海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工作人员入镇入村入户的信息识别工作,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有针对性地对建档立卡人员施行社会救助,确保扶贫路上一户也不落下。 六是法律服务领域。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湖北省鄂州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和商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或缓解了企业风险。 七是交通运输领域。 准确把握交通运输服务的需求特点、供给格局和承接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交通运输服务。如福建省厦门市通过购买校车接送服务,保障了偏远村庄学生上下学安全,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此外,各地结合实际,聚焦民生,主动改革,在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社会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涌现出智慧城管、社区矫正等大批典型项目,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良好。
抗击疫情作用突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各地积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有效助力疫情防控。
各地通过购买核酸检测、消毒消杀、防疫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形成疫情防控强大合力,对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核酸检测能力从日均
2000份提高到日均
12万份,单管检测费用从人均
103.5元降低到
16元,混合检测费用从人均
20元降低到
5元;“
7·
20”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灾害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委托各消杀公司集中开展了多轮消毒消杀,累计消杀点位
18300余个,消杀面积约
8600万平方米;江西省向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购买疫情宣传短信提醒服务,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湖南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社会工作和心理健康专业服务力量,针对疫情全天候提供线上心理疏导服务。
二是有力促进复工复产。
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法律、就业培训等服务,扎实做好促发展、稳就业工作。如安徽、浙江、湖南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的违约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降低法律风险;福建省莆田市依托社会力量搭建“互联网
+招聘”平台,上线两周即有百余家企业发布用工招聘信息,提供就业岗位
2172个,定向发放
2590万元电子培训券,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多措并举促进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重庆市涪陵区通过购买线上招聘服务,为招聘企业开设专场直播,通过走进企业直播,直接为求职者展示工作环境,帮助其了解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及福利待遇,更好实现人岗匹配。
总的来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内容从最初主要集中于社会治理服务和后勤服务等少数领域,扩展至包括各类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的方方面面。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持续扩大,
2021年全国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达到
4970亿元,是
2015年的
3倍多,其中购买公共服务支出
3479亿元,占比
70%。改革蹄疾步稳、全面发力、纵深推进、亮点纷呈,推动了国家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需求,助推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支出绩效,取得显著成效。